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东营市政府公开网站及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查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中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亲自抓,分管主任靠上抓,加大了工作落实力度。中心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办公会听取汇报,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工作落实,为中心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按照中心领导“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规范基础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建设与维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中心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积极主动地进行予以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中心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情况,住房公积金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住房公积金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还包括按照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对于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在网站开辟“政务公开”栏目,按《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期限和要求在网站主动公开。及时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时将政府公开信息公开、汇总及呈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及相关计划等方面的信息。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中心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二是通过“东营住房公积金网”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三是通过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工作是保证政务公开顺利进行的前提,对此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保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从信息撰写到网上发布,做到了层层审核。最终经过主要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市保密局及市公安局保密检查领导小组多次来我中心检查指导保密工作,一年来,从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宣传有所欠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今后,我中心将继续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科的指导和帮助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九、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2 |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 条 | 0 |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 条 | 4 |
3.业务公开信息 | 条 | 29 |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 条 | 9 |
5.财务预决算信息 | 条 | 0 |
6.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0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4.其他情况 | 条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次 | 0 |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42 |
其中:1.纸质文档 | 条 | 42 |
2.电子文档 | 条 | 4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1 |
2.兼职人员 | 人 | 2 |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次 | 1 |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 人 | 40 |